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作者:阎步克 内容简介 《察举制度变迁史稿》以成立于汉,并最终在隋唐演变为科举制的察举选官制度的七八百年变迁历程,作为研究对象。书中把官僚制理性行政、帝国政体下的特权分配与权力斗争,以及作为帝国官僚来源的知识群体的动态,作为制约察举制变迁的三个主要动因。由此出发,对大量相关史料进行了考订梳理,在此基础之上,对察举制中的以德取人、以能取人、以文取人及以名取人、以族取人因素的表现形式、相互关系及变迁,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精到阐述。从而对这一制度的产生、发展和向科举制的演变,提供了一个独具特色的解释。引 言 察举制度,是中国古代帝国政府的一种选官程序,它主要存在于两汉和魏晋南北朝时期。
最后,议郎、中郎与郎梁惠王》“王立于沼上,顾鸿雁麋鹿”一句中“顾鸿”二字为题,取《中庸》“今夫山,一卷石之多,及其广大,草木生之”一句中“及其广大草”五字为题。又俞樾为河南学政,取《论语·季氏》“异邦人称之亦曰君夫人”句之末三字与《阳货》“阳货欲见孔子”句之首三字,合为“君夫人阳货欲”而为考题,皆是。首相鄂尔泰之驳议中,承认舒赫德的指责切中时文之弊,但他所取的仍是苏轼的立场:“知人之道在于责实,盖能责实,则虽由今之道,而振作鼓舞,人才自可奋兴”,“凡宣之于口、笔之于书者,皆空言也,何独今之时文为然。他指出,即使改行察举,同样会有相应弊端因之而生,“至于人之贤愚能否,有非文字所能决定者,故立法取士,不过如是,而治乱盛衰,初不由此,无俟更张定制为也”。明太祖所设之察举科目,多袭汉之旧,这或可为赵翼“明祖行事多仿汉高”(《廿二史札记》卷三二)之说作一佐证;但士林学于更倾向于科举,科举更适合于其知识结构、文化风尚与社会需要,这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;汉制已难复行于明时。